玉 米
gb1353—1999
前 言
gb1353——1986《玉米》已实施12年之久,在这期间我国经济发生了巨大变化。玉米食用比例大幅下降,目前主要作为饲料原料和工业用粮;玉米主要品种及栽培、收获方式均有较大的改变。根据目前的情况并参考其他农业大国的标准,本次修订对原标准做了如下重要技术改变:
——将纯粮率定等改为容重定等。
——将水分指标统一为不超过14. 0%。
——增加不完善粒指标,定为不超过5.0%。
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,代替gb1353——1986。
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。
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。
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: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;参加起草单位:吉林省粮食局、陕西省粮食局、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:唐瑞明、龙伶俐、陶英、李长久、谢玉珍、张雪梅、封成斌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玉 米
gb1353——1999
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玉米的定义、分类、质量指标、检验方法、检验规则及包装、运输、贮存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收购、贮存、运输、加工、销售的商品玉米。
2 引用标准
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版本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gb/t5490——1985粮食、粮油及植物油脂检验 一般规则
gb5491——1985粮食、油料检验 扦样、分样法
gb/t5492——1985粮食、油料检验 色泽、气味、口味鉴定法
gb/t5493——1985粮食、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
gb/t5494——1985粮食、油料检验 杂质、不完善粒检验法
gb/t5497——1985粮食、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
3 定义
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。
3.1 容重
粮食籽粒在单位容积内的质量,以克/升(g/l)表示。
3.2 不完善粒
受到损伤但尚有使用价值的颗粒。包括下列几种:
3.2.1 虫蚀粒:被虫蛀蚀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
3.2.2 病斑粒:粒面带有病斑,伤及胚或胚乳的颗粒。
3.2.3 破损粒:籽粒破损达体积五分之一(含)以上的颗粒。
3.2.4 生芽粒:芽或幼根突破表皮的颗粒。
3.2.5 生霉粒:粒面生霉的颗粒。
3.2.6 热损伤粒:受热后外表或胚显著变色和损伤的颗粒。
12 3 下一页
热点关注
随机推荐